人物:張炳

共 4 首
輕羅小扇撲流螢 明 · 史錦林
五言排律
恰好穿針罷,追涼下小亭。
偶攜新制扇,輕撲亂飛螢。
揮處圓如月,流來炳若星。
乍翻雙袖翠,合背一燈青。
飄忽光難定,翩躚步未停。
好風原可借,腐草亦通靈。
雅趣今宵得,歡聲隔院聽。
紗囊聲貯滿,移照案頭經(jīng)。
按:宜興蓮溪史氏宗譜卷十七
張炳公 明末清初 · 錢澄之
七言絕句
鄉(xiāng)里情從客路親,衣裘染盡軟紅塵。
同時結(jié)伴憐予老,長是前驅(qū)作主人。
莽子行(乾隆丙戌) 清 · 弘歷
莽子緬甸之屬夷,炎徼以外非羈縻。
邇來朱波多內(nèi)亂,紛為雄長相爭持。
無暇顧莽莽猖獗,蹂躪漸及諸土司。
土司列居州縣外,實我滇省之藩籬。
而何貂□無遠慮,金帛餌莽莽益滋。
更兼召散覬孟艮,遂引莽匪為憑資。
竟據(jù)孟艮作窟穴,肆其焚掠靡介遺。
是時劉藻實方伯,意在姑息遷延期。
豈知養(yǎng)癰乃成患,爰始發(fā)兵封奏馳。
藻本書生曉民事,軍旅之事非所知。
亟易重臣命往代,內(nèi)地民務原相宜。
應琚至彼需時日,藻所發(fā)兵少且遲。
忽稱全軍盡覆沒,忽稱六百五百歸。
所報三弁戰(zhàn)歿者,又皆無事還營麾。
藻乃白簡劾三弁,猶謂貪功喪軍威。
是皆無備遇賊竄,亦藻之奏那云斯。
先是莽犯整控際,藻以普洱藉托詞。
倉皇遂棄思茅返,吁嗟詎可猶寬其。
褫職以為眾臣戒,用人之失自忸怩。
驛行萬里旨未到,忽報藻刎誠大奇。
守土之臣生死共,并未失土奚為而。
節(jié)鉞觀瞻責綦重,自死三軍其賴誰。
應琚馳至報其故,始事藻已驚魂飛。
股戰(zhàn)不知措手足,數(shù)日絕食強(上聲)乃飴
終致飲劍斃已命,非捐軀比懼所為。
鴻詞博學信何用(藻向中博學鴻詞科),文章點筆詠牧之。
輕裘葛巾不跨馬,儒將古有今何稀。
乃至跼舛失素守,匹夫之諒擬猶非。
滇南文武傳笑語,詎滇南也千古貽。
蠻觸豈足污我斧,得人自速安邊陲。
得人自速安邊陲,緝兇靖遠佇待茲。
⑴ 孟艮酋長猛孟容與其侄召散有隙召散因勾引莽子往踞其地并擒猛孟容其子召丙逃入猛遮召散復欲追殺遂至猛遮索取是莽匪滋釁之由召散實為罪魁
⑵ 前以劉藻本系書生調(diào)度軍務非其所能故一聞發(fā)兵之信即命大學士楊應琚往代之調(diào)劉藻為湖廣總督
⑶ 劉藻尋奏將領何瓊詔明浩楊坤奉派整控江堵禦莽匪將軍器捆載徒手渡江軍行漫無紀律至猛往突遇莽匪沖出星散奔逃是其庸怯失律罪無可逭乃劉藻輕信綠營誑稟不察虛實始則報稱何瓊詔等率兵渡江皆沒于賊繼則奏兵卒陸續(xù)歸營惟何瓊詔已死彼時即疑其必非實情傳諭詰詢未幾奏至則何瓊詔等先后逃回劉藻仍復不加深鞫輒擬以貪功輕進之罪是非顛倒其謬更甚
⑷ 楊應琚奏至滇后聞劉藻當賊勢猖獗時一籌莫展竟至藪日不食早欲求死經(jīng)人勸解始食則其無故自戕實由恇懼所致尤為可鄙
銅柱爭思快勒名,參謀賓從聚如萍。
鳳皇池上絲綸客,贏得詩人賦小星。
按:初,將軍隨員六人,郎中賈承謨、員外阿彥達、御史胡元博、主事楊熙、七品筆帖式聯(lián)芳、中書張炳鐄,奉旨帶赴浙營,聽候差委,故六人恒以小欽差自居,提鎮(zhèn)以下進見必長跽,相稱必曰大人。后并投效人員主事陳宗元、郭維鍵、指揮汪傅霖等,亦自附于大人之例。顧大人既多,傾軋漸起,同列中中書官級最卑,或戲鐄曰小星。小星,謂星使之小者,(或曰,端木《詩傳》、申培《古魯詩》皆以為《小星》小臣奉使之詩,此用古經(jīng)義。)旋乃互相嘲謔,赫赫大人,均稱小星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