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濮文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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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晚晴簃詩匯·卷一六三
濮文暹,字青士,溧水人。同治乙丑進士,歷官南陽知府。有《見在龕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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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文暹(1830年—1909年)原名濮守照,字青士,晚號瘦梅子。
江蘇省溧水縣崇賢鄉(xiāng)(今柘塘鎮(zhèn))地溪村人,清朝進士、官員。
濮氏先祖于南宋淳祐年間從河南衛(wèi)輝遷居溧水。
濮文暹的父親濮瑗生有四子二女,濮文暹是長子,以下諸弟為濮文升、濮文昶、濮文曦,二女是濮文漪、濮文湘。
濮文暹補縣學附生,隨父親入選至四川省。
因為太平軍攻占金陵,省試取消,濮文暹乃更名“文暹”,到北京應順天府鄉(xiāng)試,和三弟濮文昶同科中咸豐己未(1859年)舉人,后來又同科中同治乙丑(1865年)進士。
此后,濮文暹先在刑部任職,歷任刑部陜西司主事、員外郎,刑部四川司郎中。
在刑部任職達十多年,任內(nèi)“居心平恕,察事精詳”,著有《提牢瑣記》。
光緒九年(1883年),濮文暹獲簡入潼關(guān)道堂,后來改授為南陽府知府。
濮文暹任南陽府知府前后十多年,其間還曾任開封府知府、彰德府知府。
在南陽府任上,濮文暹革除了童生參加府試必須捐錢的制度。
他還在南陽府東境的淮河修堤,獲上司曉諭各府縣效仿。
濮文暹在南陽府為政有方,獲加封三品官銜,賞戴花翎,升用道員。
濮文暹工詩文、擅聲曲,愛讀《紅樓夢》。
清朝同治四年(1865年),濮文暹與弟弟濮文昶為《脂硯齋重評石頭記》作題跋。
繼母去世后,濮文暹憂歸,不再任官,擔任府學堂總教習。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到在山東當官的長子濮賢恪的任所居住。
宣統(tǒng)元年(1909年)農(nóng)歷十二月初九,在其處逝世,享年8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