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孫繼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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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28—1593 【介紹】: 明福建晉江人,字明受。隆慶二年進士。授淮安推官。遷常德同知,入為戶部員外郎。萬歷間張居正歸葬其父,湖廣諸司惟巡按御史趙應元不往,借故劾而除名。用汲憤而上言,被削籍。歸里,布衣講授。居正死。擢廣東僉事,官至南京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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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用汲(1528年—1593年),字明受,號麟泉,福建晉江人龍湖石龜王厝。
萬歷朝官至南京刑部尚書。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福建鄉(xiāng)試第三十五名。
隆慶二年(1568年)戊辰科三甲進士。
授任淮安府推官,署邳州篆,遷常德府同知,攝府事二載,萬歷五年(1577年)擢戶部浙江司員外郎。
王用汲以耿直廉潔聞名,萬歷六年(1578年)因觸怒張居正,被削籍罷官。
張居正死后,經孫繼先舉薦,萬歷十一年正月恢復官職,補任刑部員外郎,次月升廣東僉事,八月升尚寶司卿,十二年九月升大理寺右少卿,次年轉左少卿,十四年晉順天府府尹,十五年二月升為南京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
十七年六月升南京兵部右侍郎,十八年改任吏部侍郎,十九年官至南京刑部尚書,二十年五月因脾病嚴重乞休。
萬歷二十一年(1593年)十一月卒,享年六十六,謚恭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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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有年(1531年—1598年),字登之,號意山、心谷,晚號克庵,浙江紹興府余姚縣(今余姚市)人。
與余姚孫鑨,平湖陸光祖并稱為“浙中三賢太宰”,聞名天下。
陳有年于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中式壬子科順天府鄉(xiāng)試第二名舉人,四十一年(1562年)考中壬戌科會試第八十一名,二甲四十二名進士,授刑部主事。
后改任吏部,歷驗封郎中。
萬歷元年(1573年),參與廷爭,奏不得張居正,告病退職。
萬歷十二年(1584年),起用任稽勛郎中,歷任考功、文選。
“除目下,中外皆服”。
遷太常寺少卿,以右僉都御史任江西巡撫。
張居正死后后,經孫繼先舉薦,恢復官職,累遷吏部右侍郎,后改任兵部,又改回吏部。
萬歷二十一年(1593年),詔拜吏部尚書。
次年致仕。
萬歷二十六年(1598年)正月卒,享年六十八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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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應元(1531年—1584年),字文宗,號仁齋,又號肖鶴,陜西三原縣籍涇陽縣人。
同進士出身。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陜西鄉(xiāng)試第六十一名,四十四年(1565年)登乙丑科會試二百十九名,廷試三甲三十九名進士,戶部觀政,本年六月授四川華陽縣知縣,丁憂。
隆慶三年(1569年)復補河南郟縣知縣,五年(1571年)八月考選浙江道御史,六年十一月差巡按遼東,萬歷元年(1573年)八月丁憂。
四年六月復除河南道御史,八月差巡按湖廣。
張居正父喪,湖廣官員畢至,唯獨應元不至,張居正心中不悅。
都御史陳炌順張居正意,彈劾趙應元。
萬歷六年(1578年)五月,趙應元被迫棄官還鄉(xiāng)。
張居正卒后,經四川道御史孫繼先舉薦,萬歷十一年(1583年)二月恢復河南道御史官職,十二年三月升南京大理寺右寺丞,同年卒于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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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34—1592 【介紹】: 明山東嶧縣人,字德修,號石葵。隆慶二年進士。授吏科給事中。疏言時政,多切其弊。遷左給事中,以故歸。萬歷初,起戶科給事中,遇事敢諫爭。官至兵部右侍郎?;蛟啤督鹌棵贰废灯渌?。有《滑耀編》、《東掖漫稿》。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德修,嶧縣人。隆慶戊辰進士,選庶吉士改授吏科給事中歷右僉都御史撫保定入為大理卿轉兵部右侍郎有東掖漫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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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三近(1534年—1592年),字德修,號石葵,別號石屋山人、太史氏、蘭陵散客、寧鳩子、貞忠居士等,山東嶧縣(今棗莊市嶧城區(qū))人,進士出身,歷經嘉靖、隆慶、萬歷三朝,工詩詞碑記,明朝文學家。
嘉靖十三年(1534年),賈三近出生在山東嶧縣的一個官宦家庭。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中山東鄉(xiāng)試第十名舉人。
隆慶二年(1568年),中進士,授翰林院庶吉士,幾年后升職為吏科右給事中。
由于朝廷中高拱、張居正、馮保的權力斗爭,賈三近以照顧父親的名義請假歸鄉(xiāng),張居正擔任首輔之后,被啟用,授職戶科都給事中。
此后陸續(xù)擔任太常寺少卿、大理寺左少卿、南京光祿寺卿,又因照顧父母的名義請假歸鄉(xiāng),在家賦閑期間,主持修訂了《嶧縣志》。
張居正死后,經孫繼先舉薦,恢復官職。
申時行擔任首輔之后,再度啟用賈三近,授光祿寺卿,不久之后以都察院右僉都御史,負責去河北賑災,因賑災得力升職為大理寺卿,未等上任,家里傳來父親病重的消息,賈三近第三次請假歸鄉(xiāng)。
萬歷二十年(1592年),寧夏副總兵哱拜起兵舉事,萬歷帝啟用賈三近,授職兵部右侍郎,但是賈三近以父母年邁身體有病請辭。
萬歷二十年(1592年),賈三近因背疽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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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浙江鄞縣人,字宗傳,號心堂。隆慶五年進士。授戶科給事中。抗直敢言,南京小中官醉辱給事中,參魯請究治,為中官馮保所譖,謫高安典史。累擢右副都御史,巡撫福建,申嚴海禁。遷吏部侍郎。日本侵朝時,封貢議起,參魯持不可,因著《東封三議》,辨利害甚悉。后終南京刑部尚書,致仕卒,謚端簡。
甬上耆舊詩·卷二十五
字宗傳,號心堂。父龍積,學尚篤行,人稱為趙夫子。以歲薦,官懷寧訓導。公少從父受經,盡得其學。先世無他,趙于鄞,凡家祭畢享馀惟侍父一席。公性篤孝,朝夕奉父教甚謹。年二十二,舉于鄉(xiāng),以進士授庶吉士,風格為館閣所推重。時江陵枋國,嫌公無私謁,改戶科給事中。益擅直節(jié)敢言,如論王文成當從祀,蘆溝橋佛寺不當建,及請甄別吏治、釐刷馬房諸疏,俱其大者。閹人張進毆給事中于留都,臺省交章劾,進僅薄罰。公抗言:進乃守備中官申信之黨,不并治信,無以服人。且朝廷紀綱因此曹大壞,漸不可長。時信方與司禮馮保比譖于上,得旨切責公,使回奏。公立草上有云:臣但知有道之世,可以危言,不顧君父之前所當忌諱,此則臣之罪也。朝野俱傅誦其語,即江陵讀之,亦心悔。語客曰:如此蘊藉,不得居詞林,是吾過也。然竟坐謫高安典史。到官,勤修尉職,不自知從諫閣來,當事檄使主白鹿書院。公日勵諸生,務先實造,從榛蘚中得古文行忠信四字碑,為箋而行之,詞義剴篤,讀者感動。諸傍郡外藩士俱來就學,一時稱極盛。稍遷饒州推官,尋擢福建督學僉事。時學使者阿執(zhí)政意,待士過嚴,常汰多而錄少。公曰:閩才藪也,豈得爾?一切以寬行之。其于衡鑒為更精,所錄士后多為名臣。乙卯秋,方大校士,適得父手書,忽心動,疑其有疾,立投牒竟去。當事苦留不可得。及抵家,父果臥疾不可起。公日侍五藥,夜則擁父雙足,天暑伏床下,進褻器,手濯中裙近衣,未嘗一入私室,如此復歲馀,父始歿,公竟得心疾。里中無不稱公至孝。服除,仍起督閩學,兩歲五遷南太常寺卿。故事,百官賀萬壽畢,更衣謁孝陵,長至先賀冬,后陵祀。公謂祝釐所以尊君,而有事寢園,則歡忻之情不暢;陵祀所以格祖,而反后朝賀,則奠獻之禮未虔。具疏正其誤,俱報可。擢右副都御史,撫閩。公至,大閱兵海上,壁壘盡新,下教有司,立行鄉(xiāng)約保甲,境內無盜,即盜發(fā)亦輒得。有陳申者,以倭報至,言其勢甚張,人情震動。公察其狀曰:是將勾倭以自為功耳。立械系之,謂倭來即斬汝。巳而倭竟不至。漳卒嘩。有司懼其為變,欲勿問。公曰:廢法以養(yǎng)驕亂之道也??`其魁斬之,一軍詟不敢動。任閩二年。未嘗取一銖一縷,幕府市租,悉裁以養(yǎng)士。及遷大理卿,尚贏六萬馀金,藉付有司去。再遷刑部左侍郎。值封倭議起,公上疏力爭之。改兵部,旋改吏部。與尚書陳公有年、選郎顧憲成共持衡不撓。適同里沈公一貫拜麻,公遂欲乞歸,因出為南刑部尚書。陛辭,又言封倭非計,立枷非法,語俱切至。南中三尺久弛,人易犯;公堅持國法,即勛貴中官,無不斂跡。身雖在南,每聞國家大事,輒憂見眉睫。常云:大臣誼同休戚,豈謂南曹即去天萬里,遂可漠不相關。因屢疏請早行皇儲冠昏禮,補諫官,罷祖陵開采及他礦稅,釋累系諸臣。每公疏出,朝野為倚重。上亦方大用,公會在廷,推吏部尚書,因以公名上。沈公一貫疏言:參魯才品誠堪大用,但與臣同鄉(xiāng),誰肯信臣無私?參魯因臣在,亦必不至,勢必兩相求去,惟上免用,參魯幸甚。公由是在南中九年,滿三考,遂東歸。遣人以狀聞。上即家晉公太子太保。逾四年而卒。前一夕大星隕于廳事。得年七十三。公生平學問以主敬為宗。為人溫謙有蘊藉。而見義直赴,未嘗少回。常誦自反不縮四句以明志。故能光明歷落。為當世所儀若此。所著疏草文集藏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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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參魯(1537年—1609年),字宗傳,號心堂,浙江鄞縣(今寧波)人,進士出身。
浙江鄉(xiāng)試第六十名。
隆慶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會試第九十名,二甲第十五名進士。
選庶吉士,萬歷元年(1573年)五月授戶科給事中,二年(1574年)十二月因彈劾兇監(jiān)張進,被降五級,貶職為高安典史。
遷饒州府推官,五年三月擢福建提學僉事,七年八月以親老身病,乞致仕。
張居正死后,經孫繼先舉薦,恢復官職,十一年二月復除福建提學僉事,十一月升南京光祿寺少卿,十三年八月入為太仆寺少卿,十四年改任通政司右通政,進左通政,十五年升南京太常寺卿。
萬歷十七年(1589年),以右副都御史任福建巡撫,期間嚴申海禁,捕殺與倭寇勾結的商人。
十九年升遷大理寺卿,二十年二月升刑部右侍郎,三月進為刑部左侍郎,二十一年正月改兵部左侍郎,十二月改吏部左侍郎。
二十二年六月吏部尚書陳有年稱病乞休,由趙參魯署吏部印,八月升南京刑部尚書,三十一年十一月六年考滿,加太子少保,三十五年三月累加太子太保。
三十七年三月卒,與祭九壇造葬,謚端簡,贈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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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江西安福人,字子畏。隆慶五年進士。授刑部主事。萬歷初,改御史。因上疏劾張居正,廷杖除名。居正復誣以他事,遠戍廣西。至潯州暴卒。天啟初,追謚毅思。有《精忠堂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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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臺(1538年—1582年7月9日),又字國基,又字子畏,號畏所,江西吉安府安??h人,隆慶辛未進士,萬歷時官監(jiān)察御史。
因彈劾張居正貶官。
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江西鄉(xiāng)試第四十六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聯(lián)捷辛未科會試第七名,二甲第四名進士,授刑部浙江司主事。
萬歷二年,擔任福建道監(jiān)察御史,后巡按遼東,因錯誤奏報戰(zhàn)功而受牽連。
之后擔任山東御史。
萬歷四年,他上疏彈劾輔臣張居正:奏疏呈上后,張居正大怒,在朝廷上自我辯護,稱:“有命令,巡按不能奏報軍功。
去年遼東大捷,劉臺違反制度妄自上奏,按規(guī)矩應降職。
我多次請求皇上告誡他,而劉臺為此心懷不滿。
后來傅應禎被逮捕下獄,追問他的黨羽。
起初不知道劉臺與傅應禎為同縣且很要好,實際上有所主使。
于是劉臺自感驚恐,不再顧及到什么,向我泄憤怒。
況且劉臺是我錄取的進士,二百年來沒有門生彈劾老師的,我唯一能做的事就是辭職贖罪。
”隨后張居正伏地痛哭不起。
萬歷帝走下御座用手拉他,再三勸慰。
張居正一再聲明自己的諾言,不肯答應執(zhí)掌政事。
皇上派司禮太監(jiān)孫隆拿著他的親筆詔書宣讀,張居正方才起身。
于是劉臺被逮捕至京師、下詔獄,廷杖一百下后戍邊。
張居正表面上疏營救,暗地將他除去官籍,降為平民。
然而,張居正仍不解恨。
劉臺巡按遼東時,與巡撫張學顏不合。
這時,張學顏任職戶部,誣陷劉臺接受賄賂,張居正囑咐御史于應昌去巡按遼東復查一下,而命令王宗載巡撫江西,考察劉臺家鄉(xiāng)情況。
于應昌、王宗載等人順著張居正之意,將事情修改上報,劉臺于是被發(fā)配到廣西。
劉臺的父親劉震龍、弟弟劉國,都受到連坐。
劉臺到潯州不久,在戍主房里飲酒,返家后即暴卒。
同一天,張居正也病卒。
第二年,御史江東之為劉臺鳴冤,彈劾王宗載、于應昌。
萬歷帝下詔恢復劉臺官職,罷王宗載、于應昌的職務,由其他部門考察詢問。
南京給事中馮景隆上疏指責遼東巡撫周詠與于應昌共同陷害劉臺,于應昌既已被罷免,周詠還任薊遼總督,也應罷免。
南京御史孫繼先也揭發(fā)張學顏陷害劉臺之罪。
當時張學顏正在得寵,因馮景隆的疏中一并彈劾了李成梁,張學顏替李成梁辯冤。
遂又將其一并彈劾。
皇上于是貶馮景隆為薊州判官,孫繼先為臨清州判官,而對張學顏不加問罪。
不久,江西巡撫曹大野、遼東巡撫李松調查后報告王宗載、于應昌結為朋黨、陷害忠良。
刑部因此以誣告罪處理,奏報將王宗載等人以發(fā)配、貶為平民、降低官階不等處理。
朝廷后贈劉臺為光祿寺少卿,蔭庇一子。
天啟初年,追謚毅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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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87 【介紹】: 明江西安福人,字公善。隆慶五年進士。萬歷三年征拜御史。以言重君德、蘇民困、開言路三事觸張居正怒,下獄窮治黨與,謫戍定海。十一年,召復官,官至南京大理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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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應禎(1539年—1587年),字思善,又字公善,,號慎所,江西吉安府安??h(今江西省安??h)人。
江西鄉(xiāng)試第五十八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傅應禎登辛未科會試第128名,三甲155名進士,授職湖廣零陵縣知縣。
任內清剿洞庭地區(qū)強盜,并將祁陽的土匪治罪,百姓得以安寧。
萬歷二年(1574年),調任直隸溧水縣知縣,次年試河南道監(jiān)察御史。
時值張居正掌國,傅應禎是其門生,對時事有所思慮,遂上疏陳述重視為君之德、紓解民困、廣開言路三件事:奏折呈上后,張居正認為疏中提到王安石,影射自己,于是大怒下旨責問;又因奏中論及到余懋學,將他逮捕下獄,嚴厲追問他是否有黨羽。
傅應禎幾乎被折磨致死,但什么都沒有承認,隨后被貶到定海。
給事中嚴用和、御史劉天衢等上疏營救,萬歷帝均不聽。
當傅應禎被關進獄中后,給事中徐貞明帶著御史李禎、喬巖看望他。
錦衣衛(wèi)帥余蔭將此事上報,三人因此牽連被貶。
萬歷十一年(1583年),萬歷帝采納御史孫繼先建議,下詔恢復傅應禎的官職,任河南道御史。
萬歷帝抵達昌平檢查墓道,而薊鎮(zhèn)出現(xiàn)軍事警報,傅應禎勸皇上不要去,且上陳邊防戰(zhàn)備特別詳悉;萬歷帝予以嘉獎回答。
不久,他提升為南京大理寺丞。
臨行前,上奏舉薦三十七人。
不久因病辭職回家,三年后去世;贈大理寺右少卿。
傅應禎同縣人劉臺同中進士,擔任御史,均得罪張居正招致禍患,當?shù)匕傩赵陟籼靡煌漓胨麄儭?div id="pjxmacx" class='inline' id='people_42492_1_14_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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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常州府武進人,字子道,號復庵。隆慶五年進士。授編修。萬歷五年,座主大學士張居正遭父喪,奪情視事,中行上疏力諫。忤居正,遭廷杖幾斃,驅出都城。居正死,累遷侍講學士,被劾歸卒。有《賜馀堂集》。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子道,武進人。隆慶辛未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以建言為民起遷中允歷翰林侍讀有復庵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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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中行(1540年—1594年),字子道,號復庵,南直隸常州府武進縣民籍(今屬常州市)人,祖籍宜興縣北渠里。
隆慶間進士,入翰林。
萬歷初年,因與趙用賢反對首輔張居正奪情而遭廷杖聞名。
應天府鄉(xiāng)試第一百三十二名。
隆慶五年(1571年)辛未科會試第十五名,登第二甲第十八名進士。
時張居正任主考。
選庶吉士,授翰林院編修。
萬歷五年(1577年),首輔張居正居喪奪情,十月十八日,吳中行上《諫止張居正奪情疏》,說張居正違背“萬古綱?!?,十月二十二日,與趙用賢各被廷杖六十。
刑畢,中行氣息已絕,中書舍人秦柱帶醫(yī)生來,灌以湯藥,蘇醒,身上腐肉割掉幾十塊。
張居正死后,吳中行經孫繼先舉薦,恢復官職,起任侍講學士,掌南京翰林院。
同鄉(xiāng)僉事徐常吉曾訴訟中行,給事中王嘉謨又藉此彈劾,中行奉命家居等候消息,不久卒。
追贈禮部右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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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98 【介紹】: 明山東益都人,字文甫,號鑒塘。隆慶五年進士,授吉安推官。識鄒元標于諸生。元標以論張居正得罪,鴻謨上疏救,被牽連,斥為民。歸鄉(xiāng)閉門講學。后擢應天蘇州十府巡撫,官至刑部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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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鴻謨(1543年—1598年),字文甫,號鑒川、鑒塘,謚恭恪、恭介,山東承宣布政使司青州府益都縣(今山東省益都縣)人。
隆慶四年(1570年),鄉(xiāng)試第三名中舉。
隆慶五年(1571年),聯(lián)捷辛未科三甲252名進士,授吉安府推官。
任內在諸生中特別賞識鄒元標。
后擔任南京監(jiān)察御史,鄒元標、吳中行等人被治罪,他上疏請救,言語觸怒張居正,被貶為平民。
朱鴻謨回到家中,閉門講學。
萬歷十四年(1586年),經孫繼先舉薦,以原官起用,出任河南道監(jiān)察御史,巡按江西。
上奏減免因水災造成減產的賦稅,請求減去饒州磁器,奏章沒有被上報給皇帝。
又上疏推薦因諫議被削去官職的人,違背了圣旨,被停發(fā)俸祿。
萬歷十七年,提拔為光祿少卿。
萬歷十九年(1591年),任大理寺少卿。
萬歷二十年,任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
萬歷二十一年(1593年),改巡撫應天、蘇州十府。
他上疏引用二位先皇帝節(jié)儉的案例,請求裁減上供的紡織品。
蘇州一帶徭役不均,命令以占有的田地為標準,不足百畝的不服徭役,縣里予以登記,定出差別、等級。
紈绔子弟橫行鄉(xiāng)里,無賴之徒與他們?yōu)榉亲鞔?,朱鴻謨將其一網打盡,上疏報告皇帝有叛亂。
朝廷議論要出動部隊,兵部主事伍袁萃極力勸說尚書石星,命令再做勘察,于是調解。
朱鴻謨不久提為刑部右侍郎,卒于任上。
家貧不能下葬,同僚湊錢才辦理喪事。
贈刑部尚書,謚號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