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吳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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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首
侍御席藁爭失刑,一斥歸臥蘭山陘。
當年廷議孰主者?斫伐直木新發(fā)硎。
寧期再出殉龍馭,秦良衛(wèi)史公所型。
同時四諫接踵起,欲挽清渭澄濁涇。
曉曉牖戶及未雨,綱紀之正先朝廷。
角弓翩反局一變,竄謫流放隨春星。
忌醫(yī)廿稔藥籠盡,疾亟永命尊豨苓。
抱薪止沸國卒斬,騷魂九死誰能瞑?
我交侍御恨已晚,衰涕猶為同宗零。
談詩說鬼再寒暑,廋語會踏田盤青(先生喜與予輩為扶箕之戲。有稱凈名道人者,吳舍人泰來也,唱酬甚夥。先生常言欲游盤山上陵一月,有山僧來訪,且留約。)。
張侯居廬更嘆逝,攤卷百感鰥鰥醒。
薊祠既成次故宅,去后還往馀風螢。
橫街每過輒掩袂,矧對遺墨憑精靈。
黃童(再同)死孝骨早枯,肯念桑海吾伶仃?
藏書掠遍獨此脫,呵護無亦關冥冥(蕢齋所藏善本書辛亥損失殆盡。)?
長言追記慰明發(fā),永寶手澤揚馀馨。
注:【流放】《花隨人圣盦摭憶》作「流散」。 【廿稔】同上作「廿載」。 【會踏】同上作「謂踏」。 【黃童句】同上句下尚有注文云:「卷中有陶樓、再同父子題作」。 【獨此脫】同上作「獨脫此」。
⑴ 柳公聞刑部議成祿罪以立決,監(jiān)候雙請,疏爭甚力。下御前大臣,會廷臣議內閣,已具草。醇邸至,袖出一稿,請以私意揣測,刺聽朝政懲言者。于通政凌辰、王理少家璧,爭之不得,遂降調,而成祿卒減死。
⑵ 時稱張、寶、何、黃,文襄尚未在講職也。
⑶ 甲申樞府變易,蕢齋以鬩墻禦侮諷醇邸,請留恭邸總譯署,逢怒外出,以至譴謫,自是言路貶斥無復馀矣。
⑷ 先生以丁丑來京,戊寅,圭庵謁假將歸,病歿,先生挽以聯(lián)云:「是國家有用人,君不長年我偏壽;為親朋輒作惡,別猶難遣死何堪?」詩孫跋誤也。
⑸ 是夏蕢齋丁內艱,未逾月,復喪偶。朱淑人有春秋宮詞數(shù)十首,纂歷代后妃表,未成書,卷中詩箋即其筆也。
⑹ 蕢齋諷薊人士為先生建祠馬伸橋,復以南橫街宅為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