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陳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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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158—1239 【介紹】: 宋廣州增城人,字正子。光宗紹熙四年進士。歷潯州司法參軍、淮西提刑司檢法官、知新城、通判邕州,俱有治績。擢廣西提點刑獄,獎廉劾貪,罷行利病,風采凜然。寧宗嘉定中,權發(fā)遣揚州事、主管淮東安撫司公事,浚濠創(chuàng)砦,選將練兵,金人深入無功。知成都府,為本路安撫使,拊循將士,人心悅服。理宗端平初,授廣東經略安撫使兼知廣州。二年召除參知政事,三年拜右丞相兼樞密使,累上疏言政事之當罷行與人才之當用舍。嘉熙三年以觀文殿大學士奉祠。卒謚清獻。有《崔清獻公集》。
全宋詩
崔與之(一一五八~一二三九),字正子,號菊坡,增城(今屬廣東)人。
光宗紹熙四年(一一九三)進士,授潯州司法參軍。
歷淮西提刑司檢法官,知建昌縣,通判邕州,知賓州,提點廣西刑獄。
寧宗嘉定六年(一二一三),召為金部員外郎。
七年,知揚州兼淮東安撫使。
十二年,召除秘書監(jiān)兼太子侍講,權工部侍郎,出知成都府兼四川安撫使。
十四年,除四川制置使。
十七年,召為禮部尚書,不拜,便道還廣。
理宗即位,提舉宮觀。
端平二年(一二三五),知廣州兼廣東經略安撫使。
尋拜參知政事、右丞相,皆辭。
嘉熙二年(一二三八),提舉洞霄宮。
三年,以觀文殿大學士致仕,卒,年八十二,謚清獻。
有集傳世,系后人所編,存詩一卷。
事見本集詩文、李昴英《文溪集》卷一一《崔清獻公行狀》、陳子經《續(xù)通鑒綱目》、陳璉《崔清獻公祠堂記》(《宋丞相崔清獻公全錄》卷一○),《宋史》卷四○六有傳。
 崔與之詩,以上海古籍書店影印據明嘉靖十三年刊本之抄本《宋丞相崔清獻公全錄》為底本,校以《嶺南遺書·崔清獻公集》(簡稱嶺南本)、《兩宋名賢小集·菊坡集》(簡稱菊坡集)。
與新輯集外詩合編為一卷。
全粵詩·卷二九
崔與之(一一五八 — 一二三九),字正子,號菊坡,增城人。宋光宗紹熙元年(一一九○)補太學生。四年登進士。初授潯州司法參軍,調淮西提刑司檢法官,歷知建昌縣,通判邕州,知賓州,提點廣西刑獄。寧宗嘉定六年(一二一三),召為金部員外郎。七年,知揚州兼淮東安撫使。十二年,召除秘書監(jiān)兼太子侍講,權工部侍郎,出知成都府兼四川安撫使。十四年,除四川制置使。十七年,召為禮部尚書,不拜,便道還廣。理宗即位,屢次授官皆辭。端平二年(一二三五),知廣州兼廣東經略安撫使。尋拜參知政事、右丞相,皆力辭。嘉熙三年(一二三九),以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致仕。卒年八十二。贈太師,謚清獻。有《宋丞相崔清獻公全錄》。乃后人所編,存詩一卷。事見集中所附李肖龍《崔清獻公言行錄》、李昴英《文溪集》卷一一《崔清獻公行狀》,《宋史》卷四○六有傳。
全宋文·卷六六七八
崔與之(一一五八——一二三九),字正子,一字正之,號菊坡,廣州增城(今廣東增城)人。紹熙四年自太學登進士第。歷知新城,通判邕州,提點廣西刑獄。嘉定七年,知揚州、主管淮東安撫司公事。修浚城壕,創(chuàng)立五寨,組織忠義民兵抗金。擢秘書少監(jiān),兼太子侍講,權工部侍郎。出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撫使,進四川安撫制置使。整飭邊防,安撫將士,金人不敢來犯。蜀人以比張詠、趙抃,稱為「三賢」,立祠祀之。移知潭州、隆興府,辭不就,得奉祠。端平初,起為廣東經略安撫使、兼知廣州。除參知政事,又拜右丞相,皆以老病辭。嘉熙三年卒,年八十二。累封至南海郡公,謚清獻。《宋史》卷四○六有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