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南居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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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 首
南企仲 朝代:明末清初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61—1643 【介紹】: 明陜西渭南人,字伯墀。南大吉孫。萬歷八年進士,授刑部主事,歷文選郎,擢太仆少卿,進太仆卿。請如詔書免礦稅,觸神宗怒,削籍歸。天啟初起為太常卿,累遷南京吏部尚書,以老致仕。李自成軍破渭南,責令捐餉,被殺。有《癡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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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企仲(1561年—1643年),字伯墀,號弦蒲,陜西西安府華州渭南縣人,晚明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陜西鄉(xiāng)試第四名舉人,萬歷八年(1580年)中式庚辰科會試第二百二十三名,三甲第二百一十八名進士。
以祖母年紀大為由,請求回鄉(xiāng)奉養(yǎng)祖母。
后授刑部主事,擢太仆寺少卿,進太仆寺卿。
萬歷三十年(1602年)直諫免除礦稅,因而得罪明神宗,被削籍歸鄉(xiāng),天啟初年起復為太常寺卿。
崇禎初年官至南京吏部尚書。
崇禎十六年(1643年)李自成軍攻破渭南,南企仲年過八旬,大罵不屈,絕食兩日而死。
其子南居業(yè)、族子南居益俱絕食而死。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66—1644 【介紹】: 明陜西渭南人,字思受,號二太。南企仲族子。萬歷二十九年進士,授刑部主事。天啟三年,累擢右副都御史,巡撫福建,擊退荷蘭殖民者。五年遷工部右侍郎,總督河道。魏忠賢銜其敘功不及己,格其賞。尋被劾削籍。崇禎元年起戶部右侍郎,總督倉場,進工部尚書,旋削籍歸。十七年,李自成破渭南,被俘,不肯降,絕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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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居益(1565年—1644年),字思受,號二太,陜西西安府華州渭南縣人,進士出身。
萬歷二年進士南憲仲之子,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成辛丑科進士,授刑部主事,遷廣平府知府,擢山西提學副使、雁門參政,歷任按察使、左右布政使等職。
天啟二年(1622年)任太仆寺卿,天啟三年(1623年)擢為右副都御史。
荷蘭人佔據澎湖,福建巡撫商周祚私下答應荷蘭艦隊司令雷約茲(Cornelis Rijersz Schoonhoffman),只要撤出澎湖,就允許他們在臺灣貿易,但雙方一直無法取得共識。
最后商周祚命令南路副總兵張嘉策強行要求荷蘭人撤返,“但師行糧從,無餉則無兵。
”御史游鳳翔痛批:“非惟船不回、城不拆,且來者日多。
”最后張嘉策被朝廷革職查辦,改由抗倭名將俞大猷之子俞咨皋接任。
天啟三年(1623年)二月,朝廷以南居益取代商周祚出任福建巡撫,南居益“未出都門,輒痛心切齒,毅然以必誅紅夷為己任”,集結一萬名士兵與兩百艘船,包括運兵船、炮船與火船。
天啟四年(1624年)二月,南居益親自乘船到金門,下令渡海出擊收復澎湖。
福建總兵俞咨皋、守備王夢熊,率領兵船至澎湖,登陸白沙島,與荷軍接戰(zhàn)。
但荷蘭軍隊依仗堅固的工事與戰(zhàn)艦頑抗,澎湖久攻不下。
是年九月,總兵俞咨皋統(tǒng)率三軍與荷軍苦戰(zhàn)七個月。
天啟五年(1625年)升工部右侍郎,總督河道,因被魏忠賢、黃承昊等人劾奏而被罷官。
崇禎元年(1628年)被重新起用,任戶部右侍郎,曾提議增加軍餉。
工部尚書張鳳翔因軍械未能齊備而下獄,南居益代理工部尚書。
不久,兵部尚書梁廷棟彈劾郎中王守履失職,南居益上疏說情,被崇禎帝以徇私削籍遣還。
不久,又因敘守城功復職。
崇禎十六年(1643年)李自成攻破渭南,招降南居益,不從。
十七年(1644年)正月,與族弟南居業(yè)絕食而死。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陜西渭南人,字思敦。
南居業(yè)弟。
天啟二年進士,翰林院庶吉士,授編修。
擢詹事府詹事,仍管國子監(jiān)事,拜經筵日講。
卒,贈禮部侍郎。
孝友溫恭,扶危濟困,人歸義焉。
有《通修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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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居仁(16世紀—17世紀),字思敦,號中干,陜西西安府華州渭南縣人。南居仁是萬歷八年進士南企仲的次子,天啟元年(1621年)中舉人,二年(1622年)聯(lián)捷進士,獲授庶吉士,五年(1625年)任編修,與周延儒充任實錄纂修官。其后南居仁歷任中允、諭德、國子監(jiān)祭酒;河南失守,他上疏慎選師儒、發(fā)明節(jié)義,在召對時直陳其事。升任詹事府詹事后仍管國子監(jiān)事、并侍經筵,死后追贈禮部侍郎。南居仁待人孝友恭敬,有事會扶危濟困,人們都附歸仁義。

人物簡介

晚晴簃詩匯·卷一一五
張鏞,字金聲,一字經笙,吳縣人。
監(jiān)生。
有《思誠堂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