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吳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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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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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弘備,字無我,號蘧初,江西南昌縣人。
萬歷四十四年(1616年)中進(jìn)士,官禮部祠祭司主事,升員外郎、儀制司郎中,天啟二年(1622年),升蘇松常鎮(zhèn)兵備副使,改湖廣副使。
五年,升山西右參政,分守河?xùn)|道。
六年,升山西按察使。
崇禎元年三月,原任山西按察使楊弘備為四川右布政使。
三年,改任陜西右布政使。
五年正月辛酉,陜西巡按吳甡疏薦署潼關(guān)道右布政使楊弘備、分巡河西道右參政張?jiān)实?、神木道僉事樊一蘅處荒盜艱難之地,抱精敏干濟(jì)之才,賑賚軍民,備極苦心。
當(dāng)特薦以昭盛典。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649 【介紹】: 明江西新建人,字居之,號燕及。萬歷四十七年進(jìn)士。授編修。天啟六年奉使朝鮮。不攜中國一物往,不取朝鮮一錢歸。七年,魏忠賢以其為東林黨,削籍。崇禎初起右中允,十五年,掌南京翰林院。十七年,南都議立君時,主立潞王。福王立,拜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xué)士,數(shù)與馬士英交詆,乞休歸。后左良玉部將金聲桓反正江西,迎以資號召,敗,投池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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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曰廣(1584年—1649年2月29日),字居之,號燕及,晚號浠湖老人,江西新建浠湖里(今豐城市同田鄉(xiāng)候塘村)人,明末政治人物,進(jìn)士出身。
萬歷四十七年(1619年)登己未科進(jìn)士。
選庶吉士,改編修。
天啟五年十月初一日(1625年10月31日)容妃任氏生皇子朱慈炅,頒詔天下。
次年,充正使赴朝鮮,與給事中王夢尹敕封仁祖為朝鮮國王,并奉旨視察師海上情形,還針對毛文龍功績大小虛實(shí),詢問過中朝邊境當(dāng)?shù)爻r百姓,考核毛文龍部水師。
得到一些關(guān)于毛文龍的重要關(guān)鍵消息。
回國,便上疏言:“文龍以二百人入鎮(zhèn)江,據(jù)鐵山招降夷,撫歸義之民至十馀萬,不可不謂之豪杰,不可不謂之偏鋒。
若堂堂正正,與虜決勝負(fù)于郊原,不獨(dú)臣不敢信,文龍亦不敢自信。
若養(yǎng)成一隊(duì)精銳之兵,設(shè)伏用間,乘敝出奇,文龍自信其能,臣亦信文龍之能也。
朝廷知文龍以用文龍,則不致失文龍而莫盡其能,亦不致孤倚文龍,以困而覆之矣。
”然而朝廷終究沒有重用毛文龍,后果然如曰廣所言,以致于明軍兵敗,遼東一帶、藩屬國朝鮮皆落入后金之手。
姜曰廣出使朝鮮期間,潔身自好,不受賄贈,又贈送醫(yī)書和揭帖給朝鮮仁祖,深受朝鮮君臣好評。
但回國后不久,因忤逆魏忠賢,被免職回鄉(xiāng)。
崇禎初年(1628年)閹黨倒臺,起擢左春坊左諭德。
崇禎三年(1630年)典南京鄉(xiāng)試,并提拔一干名士,如楊廷樞、張溥、陳子龍、楊廷麟等各以文章氣節(jié)著聞,顧以清白堅(jiān)不依附時局,但卻都為溫體仁、周延儒等首輔排斥,無法被重用。
崇禎九年(1636年)累官至吏部右侍郎,后因事獲罪而被貶為南京太常寺卿,遂引疾歸鄉(xiāng)。
崇禎十五年(1642年)升任詹事。
崇禎十七年(1644年)以詹事掌南京翰林院事。
同年,李自成攻陷北京,明思宗于煤山自縊而亡,南京議論立帝,姜曰廣等主張立潞王,結(jié)果福王為帝,仍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xué)士,與史可法、高弘圖并稱“南中三賢相”。
內(nèi)閣首輔馬士英雖與姜曰廣同年,但兩人素來不和,本想誣陷姜曰廣。
然而因姜曰廣有聲望,無人敢響應(yīng)馬士英。
后得知宗室朱統(tǒng)??品行惡劣,便想到可以用職官加以利誘,使其打擊姜曰廣。
遂指使朱統(tǒng)??上疏誣告彈劾姜曰廣任用東林黨鄭三俊、吳甡、房可壯、孫晉等人,把持朝政,以劉士禎為通政使,阻遏章奏,以王重為文選,扶植私人;命令楊廷麟放走獄中的兇悍盜賊,聯(lián)同江河大俠與水陸奸官窺視南京,陰謀遷都或另立新君;包庇曾投靠李自成的臣子;收受賄賂;姑息養(yǎng)奸等五大罪狀。
后又遭馬、阮黨人僉事陸朗、副使黃耳鼎等人上疏彈劾其結(jié)黨欺君、把持朝政、無人臣禮,遂棄官回南昌。
隆武四年(1648年)金聲桓邀姜曰廣起義,并授其太子太保、吏部尚書兼兵部尚書、中極殿大學(xué)士等官銜,御賜尚方寶劍,可以根據(jù)實(shí)際情況或臨時變化,先斬后奏,清廷得知后,派征南大將軍譚泰率兵攻打南昌,次年,正月十九,城破,金聲桓投水死,姜曰廣亦投水自盡,一說于仁臣之心牌坊下上吊自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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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揚(yáng)州府興化人,字石帆。萬歷四十一年進(jìn)士。天啟初由東昌府推官擢刑科給事中。疏劾招練副使劉國縉侵吞賑濟(jì)遼東難民帑金十萬事,國縉獲譴。旋以言事忤魏忠賢,被指為東林黨人,削籍。崇禎初,起歷戶科都給事中,累官南京兵部右侍郎,以薦舉失帝意,削籍戍邊。福王立,召還,官至刑部尚書。議定降李自成諸臣罪。以忤馬士英,削籍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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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學(xué)龍(1585年—1645年),字言卿,號石帆,直隸興化(今江蘇)人,同進(jìn)士出身。
萬歷四十一年(1613年)登癸丑科進(jìn)士。
歷金華府、東昌府推官。
天啟二年(1622年)擢刑科給事中,后得罪魏忠賢罷官而歸。
崇禎初年(1628年)被重新啟用,任戶科都給事中。
崇禎五年(1632年)改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江西。
崇禎十二年(1639年)擢南京兵部右侍郎。
次年舉薦曾因彈劾楊嗣昌而貶至自己幕下的黃道周,被楊嗣昌等指為“黨庇”。
崇禎帝雖然平反過東林黨案,但十分憎惡門戶黨爭,聞此大怒,下詔逮捕解學(xué)龍,廷杖八十,遣戍貴州。
南明弘光初年(1645年)召拜兵部左侍郎,旋升刑部尚書,又因保護(hù)周鐘等人得罪馬士英,再次被削籍丟官。
罷官后,仍居南京,變賣家產(chǎn)以資助史可法的督軍府以對抗清兵。
此時形勢急轉(zhuǎn)直下,揚(yáng)州、南京相繼失守,福王被俘,南明大臣俯首稱臣。
面對末世,學(xué)龍肝膽俱裂,乃投揚(yáng)子江卒。
骸歸興化,吳甡為之撰志。
明史》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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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都(1585年—1644年),字懿伯,別號介清,山東濟(jì)南府德州左衛(wèi)軍籍。
明末政治人物。
王都生于萬歷十三年七月十三日午時,天啟元年(1621年)辛酉科山東鄉(xiāng)試舉人,座師吳甡。
天啟五年(1625年)乙丑科進(jìn)士,初選元城縣知縣,后補(bǔ)滑縣。
元劇而滑腴,馭劇以靜,處腴不脂,縣人尸祝之。
崇禎中簡拔禮科給事中,升工科都給事中,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館,攝正卿事。
已,升太常寺卿。
十七年甲申,李自成破京城,郁憤自傷,四月二十七日卒于京,年六十。
靳光先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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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光先,山西汾州府汾陽縣軍籍。
天啟四年(1624年)甲子科山西鄉(xiāng)試舉人,天啟五年(1625年)聯(lián)捷乙丑科進(jìn)士,授河南臨潁縣知縣,崇禎三年,河南巡按吳甡疏奏白蓮金禪之教煽惑村愚,勾結(jié)亡命,挾妖書,稱王號,焚劫村民,縱橫閭左,跨州連邑,布滿三四百里之內(nèi),謠言紫微星失道,謀舉大事,臨穎知縣靳光先以緝獲王進(jìn)孝報(bào),宜紀(jì)錄以待優(yōu)擢。
擢吏部主事,歷吏部考功司郎中,官至禮部郎中。
縣有天官坊,崇禎九年為吏部考功清吏司郎中靳光先立,在三賢坊。
墓在縣南三十里靳家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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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孫振,直隸霍山縣人,明末政治人物。
崇禎元年(1628年)戊辰科進(jìn)士。
授浙江歸安縣知縣,遷兵部主事,擢監(jiān)察御史,時稱“天下第二清官”。
晉太仆寺卿。
任御史期間,曾巡按山西,河南道監(jiān)察御史,因請托提學(xué)僉事袁繼咸不遂,遂誣陷彈劾繼咸,致其下獄。
帝命逮繼咸,責(zé)成巡撫吳甡回奏。
吳甡誇贊袁繼咸,斥責(zé)張孫振。
諸生隨囚車至京師,伏闕喊冤,袁繼咸也列上張孫振請屬狀及其贓賄等事。
張孫振因此謫戍,袁繼咸復(fù)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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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646 【介紹】: 明福建晉江人,字申葆,一字若柳,號八公。天啟二年進(jìn)士。改庶吉士,授編修。崇禎時,累擢為禮部右侍郎。楊嗣昌死后,德璟請追正其罪,不從。十五年,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xué)士,入閣輔政。言邊臣宜久任,論餉增而兵反少于往時之弊,思宗皆不能行。十七年,疏論行鈔法及增派練餉之害,獲譴去職,聞李自成軍已近,移居外城,城陷時得逃去。南明隆武帝召為閣臣,以病辭歸。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若椰,晉江人。天啟壬戌進(jìn)士,改庶吉士授編修歷官太子少保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xué)士有敬日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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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德璟(1593年—1646年),字中葆,號八公,又號若柳,福建晉江福全所人,祖籍直隸歙縣(今安徽),明末政治人物,進(jìn)士出身。
蔣德璟中式萬歷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登進(jìn)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編修。
因不附魏忠賢,遭排斥。
崇禎時,遷少詹事。
崇禎十一年(1639年)楊嗣昌任兵部尚書,增餉銀二百八十萬兩,后來?xiàng)钏貌溆谲姡颅Z上奏:“嗣昌倡聚斂之議,加剿餉、練餉,致天下民窮財(cái)盡,胥為盜。
又匿失事,飾首功,宜按仇鸞事,追正其罪?!?。
崇禎十五年(1642年)首輔周延儒薦拔「德璟可大用」,與黃景昉、吳甡以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xué)士入閣參與機(jī)務(wù),之前崇禎帝問:“天變何由弭?
”對曰:“拯百姓,即弭天變。
近加遼餉千馀萬、練餉七百萬,民何以堪!
祖制:三協(xié)止一督、一撫、一總兵。
今增二督、三撫、六總兵,又設(shè)副將以下數(shù)十人;權(quán)不統(tǒng)一,何由制勝”。
崇禎十六年(1643年)改任戶部尚書,晉太子少保文淵閣大學(xué)士。
德璟博聞強(qiáng)識,“九邊厄塞、河漕屯牧、鹽策水利、歷律刑法,莫不究其利弊。
”性鯁直,能用人,陳子壯、倪元璐、顧錫疇皆由他推薦,謂「賢才不可不惜」。
崇禎十七年(1644年)三月二日引罪去位,不久崇禎帝自縊煤山,明亡。
弘光元年(1645年)六月,唐王朱聿鍵立于福州,改元隆武,蔣德璟與林欲楫、黃景昉、陳洪謐同時被召用,隆武二年(1646年)九月朱聿鍵敗走,德璟絕食,是月卒于家中。
解學(xué)夔 朝代:明至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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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學(xué)夔(16世紀(jì)—17世紀(jì)),字章卿,號羅浮,南直隸揚(yáng)州府高郵州興化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解學(xué)夔在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中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成進(jìn)士,獲授沙縣知縣,有廉惠聲譽(yù)。
福建巡撫熊文燦特薦治行第一,擢官吏部主事,歷任文選司郎中,不接受賄賂,名聲享譽(yù)朝廷;遭權(quán)要顧忌而調(diào)任大理寺左寺正,前往浙江恤刑,力主寬政,救活不少人民,拒絕某人在晚上拿來求情免去死罪的饋金數(shù)千兩,陳報(bào)政績離去時行李只有圖書。
崇禎四年(1631年)和五年(1632年)黃河決堤,解學(xué)夔和御史吳甡聯(lián)合上疏請求究治河官員,河堤此后三十年都穩(wěn)固,七州縣百姓無憂;后來他補(bǔ)任禮部儀制司郎中,轉(zhuǎn)廣東兵備副使,剿滅海盜劉香老,敘功加授二級,九年(1636年)致仕。
弘光年他任職嶺西道參議,因積勞成疾而告歸,死后入祀沙縣名宦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