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曹貞秀

相關人物:共 3 位。
共 3 首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361—1443 【介紹】: 明江西南昌人,字若思,號頤庵。于天文、地理、律歷、醫(yī)卜無不究覽,兼工書畫。洪武二十年以舉人官華亭教諭。永樂初薦入翰林,任檢討。累官北京國子監(jiān)祭酒。朝廷大著作皆出其手,任《太祖實錄》、《永樂大典》、《天下圖志》總裁官。仁宗時進太子賓客兼祭酒。有《頤庵文選》。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若思,南昌人。洪武末會試乙科授華亭教諭永樂初擢翰林檢討直內閣遷國子祭酒洪熙初加太子賓客致仕有頤庵集
明詩紀事·乙簽·卷四
儼字若思,新淦人,僑寓南昌。
洪武丁卯舉人,授華亭教諭。
改長垣,求便地,復改馀干。
建文初,遷桐城知縣。
永樂初,授檢討,入直文淵閣,歷侍讀、左春坊諭德,改國子祭酒,兼翰林侍講,掌院事。
洪熙改元,以疾乞休,進太子賓客、仍兼祭酒致仕。
宣德初,以禮部侍郎召,辭歸。
有《頤庵集》三十卷。
(《四庫總目》:儼詩頗近西江一派,詞旨高邁,寄托深遠,與三楊之和平安雅者,氣象稍殊。
翰林記》:太宗朝,內閣七人者在館閣相與倡和,有《直閣即事》諸詩。
侍講胡儼嘗有句云:「清曉朝回秘閣中,坐看宮樹露華濃。
綠窗朱戶圖書滿,人在蓬萊第一峰。
」 《畫史會要》:若思以水墨禿筆寫羊鹿,甚生動,亦能竹石蘭蕙。
《夢蕉詩話》:胡頤庵以文學鳴世。
洪武間為東宮侍讀官。
入永樂,為國子祭酒。
常就學舍謁文山祠,有詩,未云:「南歸慷慨勤王日,北上從容就死時。
千載英風動毛發(fā),黃鸝碧草不勝思。
」予謂頤庵之句佳矣,特所謂「思」之一字恐未也。
正學、子寧二公與先生舊為同官,地下修文處相見,當不免話及往事。
田按:賓客詩,詞格軒爽,較勝晃庵,惟大篇不耐多吟。
《頤庵集》末附詩話數(shù)則,述虞伯生《寫韻軒》、《滕王閣》等詩,多《在朝稿》、《歸田稿》所未載者。
大興翁覃溪閣學輯《虞文靖集》,搜羅頗富,于《滕王閣》詩僅僅錄二首,蓋未見斯集也。
李文正《麓堂詩話》云:「胡文穆《澹庵集》載虞伯生三詩。
」今檢文穆集無此詩。
文穆別號晃庵,無澹庵之號,蓋偶誤記也。
賓客于永樂壬午遷侍讀,甲申遷諭德,見楊文定所著墓碑。
史稱直文淵閣,遷侍講進左庶子,與碑不合,偶未檢耳。)

人物簡介

閨秀詞鈔·卷十二
字芝仙,無錫人,浙江同知江西楊炳室。有《雙清閣詩詞》。
聽秋聲館詞話
余前謁芝仙姑于嘉禾,知有《雙清閣詩》,匆匆返棹,未及請讀。
后為子宣姑夫攜置行篋,杭州陷,竟歸浩劫。
鈔撮叢殘,僅存十一。
姑工書,嫻繪事,有三絕稱。
所臨《靈飛經(jīng)》,見者謂長洲曹墨琴夫人不得擅美于前。
曾隨宦滇南趙北,復自浙右避亂閩中,游歷幾萬里,薦經(jīng)變故,吟詠遂罕。
幼在都中,曾贄楊蕊淵表姑,故偶作小詞,亦有原本。
其見示靈飛經(jīng)書冊中,有暢之叔題五律二章云:“之子吾宗秀,風華冠玉臺。
雙清多慧業(yè),三絕是仙才。
朔雪澄懷抱,南云妙剪裁。
探奇恢眼界,又渡浙江來。
記得都門別,于今卅載強。
容顏俄老大,身世劇蒼涼。
聽雨情同洽,挑燈話轉長。
春流引歸棹,寒雁倏分行。”

人物簡介

維基
莊大中(1714年7月10日—1777年10月31日,康熙五十三年五月二十九日-乾隆四十二年十月初一日),字正子,號鏡堂。
江蘇省蘇州府元和縣(今屬蘇州市)人,祖籍常州府武進縣(后分設陽湖縣,今屬常州市),詩人、詞人。
雍正十三年(1735年)中式乙卯科江南鄉(xiāng)試舉人。
乾隆二年(1737年)中式丁巳恩科第二甲第七名進士出身。
授以知縣即用。
三年(1738年),補廣東羅定直隸州東安縣知縣。
五年(1740年)十月,因疏防縣內搶劫案,被兩廣總督馬爾泰揭參彈劾。
六年(1741年),以東安知縣充辛酉科廣東鄉(xiāng)試同考官。
任內續(xù)修《東安縣志》。
八年(1743年)六月,調補廣東肇慶府陽江縣知縣。
九年(1744年),以陽江知縣充甲子科廣東鄉(xiāng)試同考官。
為官灑脫不拘,留意文教,原本陽江濂溪書院后堂繪奉有佛像,莊大中與士紳討論后將佛像撤去并維修之,以整肅文教場所,裁撥院租為聘請教師的經(jīng)費,文風振興,任內又勘定海界、續(xù)修《陽江縣志》。
十一年(1746年)離任。
十二年(1747年)四月,因東安縣任內無法有效整頓治安,且隱逸不報乾隆四年韋秀貞傷斃縣差一案,遭廣東巡撫準泰彈劾。
十九年(1754年)四月,因「汪華氏聚賭奸宿詭名徐天爵」案,被都察院奏參彈劾。
二十年(1755年),「汪華氏聚賭奸宿詭名徐天爵」案審結定讞,遭遣戍陜西,將有疾之妻徐氏與年老之父莊楷人托付與長子莊承篯照料。
四十一年(1776年),因時任右春坊右贊善的長子莊承篯借貸捐納呈請贖罪,得到恩旨允許赦歸,前往京師。
四十二年(1777年)五月,以子莊承篯敕封儒林郎、右春坊右贊善。
十月,卒于返鄉(xiāng)途中,年六十四歲。
五十年(1785年)正月,以子莊承篯誥贈奉直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