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郡守申公鴻漸墓碣 明 · 李廷龜
四言詩 押庚韻 出處:月沙先生集卷之四十六
近世有居駱下而自號駱峰者。以文章一時。官至靈府院君。謚曰文簡公姓申諱光漢。余雖生后。不及親灸(一作炙)于門墻。家對駱峰。未嘗不想望其文采。而有所興感也。其孫曰鴻漸。字沖舉。長吾十三年為老友。不幸早亡。亡今八年矣。舊宅遺墟。朝夕在眼。其于墓道之托。忍以不文辭乎。按狀。申系出高靈。麗朝檢校成用。是其鼻祖。歷四世。有諱德鄰寶文閣提學(xué)。入我朝。參議包翅、參判檣。皆以文藝名。至諱叔舟。翊扶光典文衡位上相三主勛盟。功名震世。謚曰文忠。于君為高祖。曾祖泂。文科內(nèi)資正。是生靈城。考諱津。文科黃海都事。娶士人辛弼宗女。生君于嘉靖辛亥業(yè)儒屢屈。蔭補禁火別提遷升濟用直長宗簿主簿。戊子司馬出宰聞慶、禮山。又通判箕城。入為軍判官。升守麻田郡。庚子。為世子翊衛(wèi)。以病解官。歸鳳山田舍。遂卒。年始五十。后參錄武原從。追贈某官。君白長身。容麗而氣清。心如其貌。溫溫文獻家風(fēng)。事親色養(yǎng)盡其道。持喪奉祭一于禮?;?span id="wm68acg" class='bold'>窮寡兄弟。皆出至誠。其為邑也。束吏寬民。勤謹自飭由是所至號治。去后有思。君擩染家庭。早有華問朋游益附。咸以遠大期之。不達無年。吁其命也。君娶豐川任氏判尹說女也。自君歿八年。猶服喪。矢終其身。只有一女。適進士崔淀。亦早寡。啜粥三年。柴毀竟死。任氏取族人申應(yīng)潭子澈以后君。幼。噫。君之配及女。咸有至行。可傳于后。于茲亦可見君之刑也。進士文行名人。無命短折。有子曰有海。幼。養(yǎng)于君。事君猶父。才秀偉器。年十三。乃能葬君以禮。今又治石。謀紀君世德。虔誠來速銘。亦可尚也。銘曰。
遠矣華胄,世簪纓兮。
忠益大,繼靈城兮。
君能自飭,紹厥聲兮。
惟嗇于命,罔時亨兮。
行積于躬,及孤煢兮。
視其闈庭,蘭玉貞兮。
有嗣有孫,不墜名兮。
定則食報,后之贏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