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鹿伯可致政直閣兼簡吳明可致政給事(1179年11月14日) 南宋 · 周必大
七言律詩
① 伯可年五十,自郎曹乞休致,特轉朝奉郎除職 己亥十一月十四日
垂車七十古來稀,況是丁年解鞅鞿。
神虎衣冠洪景掛,都門供帳仲翁歸。
前銜新命俱郎宿,處士儒冠總少微。
林下若逢龍閣老,為言臺嶺轉光輝。
⑴ 自注:《李尋傳》少微四星主處士儒學之官。郎中以秘閣休官,故云。
⑵ 自注:吳芾明可以龍圖閣直學士致仕,居臺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