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句因包含“庶幾”,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庶幾
第 75 句因包含“桂華”,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桂華
安世房中 漢 · 無名氏
漢書》曰:漢房中祠樂。高祖唐山夫人所作也。周有房中樂。至秦改名壽人。凡樂。樂其所生。禮不忘本高祖楚聲。故房中樂楚聲也。孝惠二年。使樂府令夏侯寬備其簫管更名安世樂。安世房中十七章。其《詩(shī)》曰:
大孝備矣。
休德昭清
高張四縣。
樂充宮庭
芬樹羽林。
云景杳冥
金支秀華
庶旄翠旌。
七始華始。
肅倡和聲。
神來晏娭。
庶幾是聽(○《漢書禮樂志。《樂府詩(shī)集》八。《文選補(bǔ)遺三十四。廣《文選》十一?!对?shī)紀(jì)》二?!疱职浮?span id="ybynnbe" class='bold'>通行本漢書》此章與下章連為一篇。《文選補(bǔ)遺及《詩(shī)紀(jì)》割七始四句屬下。別為一章。今依汲古閣本漢書》及《樂府詩(shī)集》、廣《文選分厘之。)。
粥粥音送。
細(xì)齊人情。
熙事備成。
清思眑眑。
經(jīng)緯冥冥同上。
我定歷數(shù)
人告其心。
敕身齊戒
施教申申。
乃立祖廟。
敬明尊親
大矣孝熙。
四極爰轃(○同上○《漢書》此與下篇連為一首。今從《樂府詩(shī)集》。)
王侯秉德。
其鄰翼翼。
顯明昭式
清明鬯矣。
皇帝孝德
竟全大功。
撫安四極(○同上王先謙漢書補(bǔ)注吳仁杰曰:安世房中十七章刊誤區(qū)分之。一章多或十句八句。少或六句四句。未有奇數(shù)者。獨(dú)王秉德一章七句。仁杰案。既醉詩(shī)及下文安其所章。皆用疊句。此章當(dāng)云。王侯秉德。其鄰翼翼。其鄰翼翼。顯明昭式書本脫誤。今改定八句。)。
海內(nèi)有奸。
紛亂東北
詔撫成飾。
武臣承德
行樂交逆。
簫丂群慝。
肅為濟(jì)哉。
蓋定燕國(guó)(○同上○《漢書》與下兩篇連為一首。)。
大海蕩蕩所歸。
高賢愉愉所懷。
大山崔。
百卉殖。
民何貴。
有德(○同上○逯案。劉敞所見本《漢書》蕩愉二字皆不疊。)。
其所
樂終產(chǎn)。
樂終產(chǎn)。
繼緒。
飛龍秋。
上天。
高賢愉。
民人同上
豐草葽。
女羅施。
何如
誰(shuí)能回。
莫大
成教德。
長(zhǎng)莫長(zhǎng)。
無極同上
震震。
耀耀。
明德鄉(xiāng)
治本約。
治本約。
弘大。
加被寵。
相保
德施大。
曼壽同上
都荔遂芳。
窅寙桂華
孝奏天儀。
日月光。
乘玄四龍。
回馳北行
羽旄殷盛。
芬哉芒芒。
孝道隨世。
我署文章桂華同上○逯案?!?span id="fwnnrgv" class='bold'>漢書桂華二字下文之首?!?span id="dfnqyxe" class='bold'>樂府詩(shī)集》同之。惟又于文章字下刻□□兩空格。《文選補(bǔ)遺桂華二字。)。
馮馮翼翼
承天之則。
吾易久遠(yuǎn)。
燭明四極(○同上逮案?!对?shī)紀(jì)》依《文選補(bǔ)遺、廣《文選以此四句下文德福兩韻共為一首。然檢各本《漢書》。此四句獨(dú)立成篇。當(dāng)是原歌如此。今據(jù)以改正。)。
慈惠所愛。
美若休德。
杳杳冥審。
克綽永福美芳同上劉奉世曰:桂華美芳。皆二詩(shī)章名。本側(cè)注前篇之末。傳寫之誤。遂以冠后。又詞無美芳。亦當(dāng)作美若矣。逯案?!?span id="jeaaeep" class='bold'>漢書》此與下文連為一篇。而《樂府詩(shī)集》則連下文起首二句共為一篇。)。
硙硙即即
象山則。
嗚呼孝哉。
案撫戎國(guó)。
蠻夷竭歡。
象來致福。
兼臨是愛。
終無兵革同上。
嘉薦芳矣。
告靈饗矣。
告靈既饗。
德音孔臧。
惟德之臧。
建侯之常。
承保天休。
令問不忘同上
皇皇鴻明。
蕩侯休德。
嘉承天和。
伊樂厥福。
在樂不荒。
惟民之則。
浚則師德
下民咸殖。
令問在舊。
孔容翼翼(《詩(shī)紀(jì)》云?!?span id="esemuft" class='bold'>漢書》自浚則以下別為一章。今從樂府?!?span id="avnnaqa" class='bold'>同上○逯案。鐵琴銅劍樓北宋本及汲古閣本各《漢書》。浚則等四句上文皆連為一章。《詩(shī)紀(jì)》云云。不知究據(jù)何本。又《文選補(bǔ)遺及廣《文選》則以浚則等四句獨(dú)立成篇。此蓋從《漢書刊誤說。而足成十七章之?dāng)?shù)也。)。
孔容之常。
承帝之明。
下民之樂。
子孫保光
承順溫良。
受帝之光。
嘉薦令芳
壽考不忘同上。
承帝明德。
象山則。
云施稱民。
永受厥福。
承容之常。
承帝之明。
下民安樂。
萬壽無疆(○《漢書禮樂志。《樂府詩(shī)集》八?!?span id="xuambbm" class='bold'>文選補(bǔ)遺三十四。廣《文選》十一。《詩(shī)紀(jì)》二。)。
按:此歌《文選補(bǔ)遺及廣《文選》、《詩(shī)紀(jì)》均署唐山夫人。逯案。《漢書》僅謂唐山夫人作樂。樂與辭非一事。此質(zhì)之漢志可知。似不得即署唐山夫人。今依《樂府詩(shī)集編入闕名卷中。又此歌于樂分十七章。于辭實(shí)為十七首郊祀歌仿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