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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典故按出處分類按人物分類
《國語辭典》:排洪溢道  拼音:pái hóng yì dào
為防止渠道漫溢,排減超過渠道設計容量的工程設施。
《國語辭典》:海港檢疫(海港檢疫)  拼音:hǎi gǎng jiǎn yì
為防止傳染病侵入,對于進入海港的船舶、人員所進行的檢疫措施。
《國語辭典》:防空演習(防空演習)  拼音:fáng kōng yǎn xí
為防禦敵人空襲所舉行的演習。
《國語辭典》:緊急警報(緊急警報)  拼音:jǐn jí jǐng bào
1.對可能或即將來臨的危急事件所發(fā)出的警戒報訊。如:「地震緊急警報」、「海嘯緊急警報」。
2.指住宅或公共場所為防止火災或盜匪所裝設的警示設備。
《國語辭典》:一子繼承制(一子繼承制)  拼音:yī zǐ jì chéng zhì
為防止土地因均分繼承而致細碎分割,造成使用不合理,乃主張由具有最佳耕作能力之一子單獨繼承的制度。
《國語辭典》:大捕頭專線(大捕頭專線)  拼音:dà bǔ tóu zhuān xiàn
財政部為防止商店逃稅漏開統(tǒng)一發(fā)票,提供給民眾的檢舉電話。
《國語辭典》:進口加簽權(進口加簽權)  拼音:jìn kǒu jiā qiān quán
一種貿易保護措施。政府為防范某一項商品在進口后,會對國內相關產(chǎn)業(yè)產(chǎn)生傾銷,或政策性希望業(yè)者在一定交易條件下,能優(yōu)先購用國貨時,由主管單位或政府授權的機構,負責簽審是否同意某類產(chǎn)品進口,并在其輸入許可證上加蓋同意與否的決定性戳記。
《國語辭典》:放流水標準(放流水標準)  拼音:fàng liú shuǐ biāo zhǔn
為防止水污染,對于工廠、礦場及其他排水所訂定的排放標準。
《國語辭典》:工業(yè)安全衛(wèi)生(工業(yè)安全衛(wèi)生)  拼音:gōng yè ān quán wèi shēng
即「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現(xiàn)稱「勞工安全衛(wèi)生」,系指在工業(yè)場所,為防止建物、設備、材料、化學物品、氣體、蒸氣、粉塵等緣故引起工業(yè)災害,而采取有效措施,以維護勞工健康。臺灣的《勞工安全衛(wèi)生法》于西元1974年公布實施,但只適用礦業(yè)、營造業(yè)、制造業(yè)、水電煤氣業(yè)及交通運輸?shù)任宕笮袠I(yè)勞工;2013年,本法修訂改稱《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法》,并經(jīng)修法與行政命令逐步擴大適用范圍,迄已將大部分受雇勞工納入適用。
《國語辭典》:衛(wèi)星都市(衛(wèi)星都市)  拼音:wèi xīng dū shì
為防止大都市人口過于集中,而于其周圍建立的小都市,稱為「衛(wèi)星都市」。通常此類都市的經(jīng)濟發(fā)展往往依賴大都市,而處于附屬地位。
《國語辭典》:違警罰法(違警罰法)  拼音:wéi jǐng fá fǎ
為規(guī)定違警行為與其罰則之法。亦即國家為防止危害,確保社會安寧秩序,維持善良風俗等目的,依警察權的作用,對人民的行為,規(guī)定何者為違警、依何種程序處罰、如何處罰的法律。現(xiàn)已被社會秩序維護法所取代。
《國語辭典》:套袋  拼音:tào dài
農業(yè)上為防止病蟲害、鳥害、藥害等問題,以紙制或塑膠制的袋子,套于果實上。此方法可防止陽光、雨水過度的曝曬與潮害,具有控制果實成長與增加甜度的好處。
《國語辭典》:防彈衣(防彈衣)  拼音:fáng dàn yī
為防止子彈、炮彈碎片等穿過人體而特別設計的衣服。可依材質、距離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防護效果。如:「警察在逮捕槍擊要犯時,都會身著防彈衣,以策安全?!挂卜Q為「防彈背心」。
《國語辭典》:防音墻(防音墻)  拼音:fáng yīn qiáng
為防止噪音干擾所建造的墻。材料有鋁、木、玻璃纖維、磚土和其他吸音材料。因會影響道路采光,讓駕駛者有封閉感,眼睛容易疲勞,故有用透明材質者,或以彩色圖案美化,或變化造形者。主要建于道路或工廠附近,可降低噪音約十五分貝。也稱為「隔音墻」。
《國語辭典》:保肥  拼音:bǎo féi
在肥料運用過程中,為防止或減少養(yǎng)分損失的措施。其方法有封閉、加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