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輕視敵寇。語本
《左傳·僖公五年》:“ 晉 不可啟,寇不可翫?!?宋
歐陽修 :“今之謀臣,不識已形之禍,以患為樂,以危為安,見盜賊雖多而時(shí)有敗者,遂生翫寇之意?!?span id="uknljgp" class="book">《
明史·孫傳庭傳》:“士大夫厭苦 傳庭 所為,用法嚴(yán),不樂其在 秦 。相與譁於朝曰:‘ 秦 督翫寇矣?!?span id="lgoh9hk" class="book">《
清史稿·高宗紀(jì)二》:“﹝ 乾隆 十一年三月﹞戊寅, 慶復(fù) 至 打箭鑪 ,劾 李質(zhì)粹 等老師翫寇,請續(xù)調(diào)官兵進(jìn)勦,允之。”
(2).引申為助長寇勢。
《新五代史·四夷附錄一》:“ 廢帝 怒曰:‘ 德鈞 父子握彊兵,求大鎮(zhèn),茍能敗 契丹 而破 太原 ,雖代予亦可。若翫寇要君,但恐犬兔俱斃?!?/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