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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延緒 朝代:北宋

人物簡介

簡介
景德四年(1007)任登州知州。
周延德 朝代: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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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歷七年(1047)任建州知州。
周延雋 朝代: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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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三年(1066)任溫州知州。治平三年(1066)任臺州知州。
周延俊 朝代: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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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四年(1067)任虔州知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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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宋文·卷一八四七
周延年,熙寧間為國子博士,勾當(dāng)雜買場。詳《續(xù)資治通鑒長編》卷二八五及《宋會要輯稿》禮一四之四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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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安慶府桐城人,字延聘,號克齋。諸生。事親至孝,親沒,欲附葬于祖墳,族人為堪輿家言所惑,阻止。哀奠至十年,不釋喪服。縣官嘉其孝,助葬資,族人乃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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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499—1561 【介紹】: 明江西吉水人,字南喬,號崦山。嘉靖二年進士。官潛江、新會知縣,歷兵科給事中。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應(yīng)天,有治績,進南京吏部尚書,改都察院左都御史。居官方峻,砥節(jié)奉公。有《簡肅公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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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延(1499年—1561年),字南喬,號儼山,江西吉安府吉水縣人。官至左都御史。嘉靖元年壬午科江西鄉(xiāng)試第40名舉人,二年(1523年)聯(lián)捷癸未科會試98名、三甲155名進士,任潛江知縣,調(diào)新會,政績卓著,入祀兩地名宦祠。嘉靖七年(1528年),擢兵科給事中。朝儀剝奪新建伯王守仁爵位,周延上疏反對,謫太倉州判官,丁憂去職。守喪期滿,補宿州。歷官南京吏部郎中,出為廣東布政使司參政。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遷福建按察使,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遷廣東左布政使,同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使,巡撫應(yīng)天,平定林成之亂,進兵部右侍郎,提督兩廣軍務(wù)。嘉靖三十年(1551年),召為刑部左侍郎。歷南京右都御史。次年,任南京禮部尚書,又改兵部。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召為都察院左都御史,考核天下官員,秉公無私。與刑部尚書鄭曉、大理寺卿馬森并稱「三平」。世宗用給事中徐浦之議,令廷臣及督撫舉薦邊才。于是前侍郎郭宗皋,都御史曹邦輔、吳岳,祭酒鄒守益,修撰羅洪先,御史吳悌、方涯,主事唐樞,參政周大禮、曹亨,參議劉志,知府黃華皆在推薦名單中。御史羅廷唯上疏反對,世宗因此以為吏部濫舉,命會同都察院核議。周延與尚書吳鵬等上言,所舉者皆不負人望,世宗不悅,斥責(zé)周延等,舉賢之事也從此作罷。嘉靖四十年(1561年),周延卒于官,贈太子太保,謚簡肅?!?a target='_blank'>明史》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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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延光,字孚卿,號斗垣,湖廣蘄水縣(今湖北蘄春縣)人。萬歷甲辰進士。萬歷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進士。初授大理寺評事,三十四年典試貴州。擢戶部主事,萬歷三十六年(1608年)任浙江金華府知府。三十九年調(diào)杭州府知府,四十二年升浙江提學(xué)副使,歷浙江參政,四十七年升山東按察使。天啟元年(1621年)升浙江右布政使。二年五月轉(zhuǎn)左布政使,四年升光祿寺卿,五年被彈劾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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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93—1644 【介紹】: 明常州府宜興人,字玉繩,號挹齋。萬歷四十一年進士。崇禎初拜大學(xué)士,參與機務(wù),善伺意旨,帝甚信任。實庸懦無才略。清軍逼近畿,自請督師,駐通州不敢戰(zhàn),謊稱奏捷。后事泄,十六年十二月勒令自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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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延儒(1593年—1644年),字玉繩,號挹齋,直隸宜興縣宜城鎮(zhèn)人,明末政治人物、狀元,東閣大學(xué)士。因貽誤軍機,被賜死。周延儒少時聰穎,被譽為神童,有名文。萬歷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連中會元、狀元。時年二十余歲,又與同年馮銓友善,其后結(jié)為姻親。天啟中期升遷右中允,掌管司經(jīng)局事務(wù)。馮銓罷相后,周延儒以少詹事掌南京翰林院。崇禎帝即位,誅魏忠賢,召延儒為禮部右侍郎。周延儒“性警敏,善伺意指”,且為復(fù)社領(lǐng)袖,曾深得崇禎信任,屢蒙召對,崇禎二年(1629年),崇禎帝召周延儒密議,“漏下數(shù)十刻乃出,語秘不得聞”,崇禎三年正月,韓爌致仕,三月李標致仕,九月成基命致仕,延儒得以任首輔。崇禎六年(1633年)三月,刑科都給事陳贊化劾周延儒“招權(quán)納賄、游客李元功借叢威人”,又揭發(fā)延儒嘗告訴李標云:“今上羲皇上人也”。六月,周延儒被溫體仁逐出京城,溫體仁把持了內(nèi)閣,民間的對聯(lián)說“禮部重開天榜,狀元探花榜眼,有些惶恐。內(nèi)閣翻成妓館,烏龜王八篾片,總是遭瘟”。崇禎十年(1637年)溫體仁被罷免。周延儒再度入閣。崇禎十四年,重任首輔的周延儒在其門生張溥的勸說籌劃下,悉反溫體仁時的弊政,凡周延儒所請減稅、施恩、恤民、用心等事,崇禎帝皆忻然允許。周延儒又言「老成名德,不可輕棄?!褂谑钱?dāng)時被罷免的名臣鄭三俊掌吏部,劉宗周掌都察院,范景文掌工部,倪元璐佐兵部。其他如李邦華、張國維、徐石麒、張瑋、金光辰等,布滿九列。又釋放在獄的傅宗龍等,追贈已故文震孟、姚希孟等榮譽,中外一時都說周延儒賢能。崇禎十五年(1642年)周延儒又勸皇帝剝奪東廠的權(quán)力,史稱“都人大悅”,東廠特務(wù)恨之入骨,當(dāng)時崇禎皇帝十分重視尊敬周延儒,曾經(jīng)在新年時向他一揖說:「朕以天下聽先生」,但是周延儒實際上庸駑無材略,且性貪,根本不能勉救局勢。同年五月,山東兵備僉事雷演祚彈劾周延儒門生范志完督師山東時縱兵淫掠,并赴京與其對質(zhì)。崇禎十六年(1643年)八旗壓境,震動燕都。內(nèi)閣首輔周延儒請求督師抗擊清兵,并明言說「但言愿捐軀報國,援兵事實非所長」。但周延儒帶兵出京后,駐軍通州,不敢迎戰(zhàn)。每日與部屬飲酒作樂,“每日幕客攢集,午后始開門收文書,應(yīng)故事”,向朝廷謊報軍情,偽造勝績。崇禎不知內(nèi)情,對周延儒褒獎有加。后來,周延儒得知清軍兵退,遂謊報戰(zhàn)功。朝廷論功加周延儒為太師。后錦衣衛(wèi)指揮使駱養(yǎng)性上疏揭發(fā)真相,其他的官員也相繼彈劾延儒。崇禎大罵:“最恨周延儒對朕使乖(玩弄計謀欺瞞)?!背绲澥昶咴拢绲澰谥凶箝T召見群臣,親自審訊范志完,最后范遭誅殺,并逮治董廷獻,而周延儒的地位受到動搖。崇禎十七年(1644年)周延儒受命縊死。當(dāng)駱養(yǎng)性持圣旨及吊繩至延儒官邸時為酉時,周延儒向家人一一哭別,拖延至第二天清晨近卯時才自縊,相隔兩個月后,崇禎也在此黎明破曉時分自縊。清廷列周延儒入《明史·奸臣傳》。